2012第三届“百灵杯”全国少儿围棋大奖赛竞赛规程
1970.01.01
2012第三届安顺·黄果树
“百灵杯”全国少儿围棋大奖赛 竞 赛 规 程
主办单位:中国围棋协会 贵州省体育局 安顺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:安顺市旅游和体育局 安顺市围棋协会 独家冠名赞助: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
一、竞赛项目:全国少儿围棋大奖赛(团体、个人) 二、竞赛地点:安顺职业技术学院(龙泉路南校区) 三、组别设置:本次大奖赛设五个组 少年组:1997年元月1日后出生 四、竞赛日程: 2012年8月8日—8月12日 8月7日全天报到,报到截止下午六时,特殊原因电话告知大赛组委会 8月12日中午离会 五、竞赛规则: 1.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围棋竞赛规则(2002年)。 2. 采取积分循环赛制,电脑编排,共十一轮。 3. 团体赛与个人赛分组别同时进行,按总得分确定个人名次。团体赛以三人组成一队(幼儿组以二人组成一队),队员在报名时必须确定,每队以总得分之和决定名次。 六、比赛监督: 为保证本次大赛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参赛团队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可有一名领队作为比赛监督员,进入赛场监督比赛,但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。取得名次的棋手必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核实年龄,未能提供的取消比赛成绩。 七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: 1. 各组个人录取前12名,颁发奖杯、证书、奖学金 1) 少年组:第一名授予6段,可顺延至前三名。奖金:第一名10000元,第二名5000元,第三名3000元,四至六名1000元,七至十二名200元,颁发奖杯、证书。 2) 儿童A组:第一名5000元,第二名2000元,第三名1000元,四至六名500元,七至十二名200元,颁发奖杯、证书; 3) 儿童B、C组:第一名3000元,第二名1200元,第三名800元,四至六名400元,七至十二名200元,颁发奖杯、证书; 4) 幼儿组:第一名2000元,第二名1000元,第三名600元,四至六名300元,七至十二名100元,颁发奖杯、证书; 2. 各组团体录取前6名,颁发奖牌、奖金 1) 少年组团体:第一名1500元,第二名1000元,第三名500元,四至六名颁发奖牌; 2) 儿童组团体:第一名1200元,第二名800元,第三名400元,四至六名颁发奖牌; 3) 幼儿组团体:第一名1000元,第二名500元,第三名200元,四至六名颁发奖牌。 3. 各组取女子前两名颁发奖杯、证书、奖学金,奖学金从高不从低。 1) 少年组:女子第一名600元,第二名300元; 2) 儿童组:女子第一名400元,第二名200元; 3) 幼儿组:女子第一名300元,第二名200元。 4. 各组前十二名棋手在原段位基础上晋升1段(不含幼儿组) 5. 培训机构参赛团体队达到4个以上(含4个)的颁发优秀组织奖。团体赛奖金归参赛队培训机构所得。
大赛组委会 2012年6月1日 |